就业信息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决定2005年度继续在我省高校实施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省“151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已入选省“151”人才重点资助的人员不再申报。本次全省选拔40人,每人每年资助4—8万元,连续资助两年。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事业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攀登科学高峰的高尚品格与心理素质,团结同仁,善于与人合作共事。
(二)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治学严谨,尊重科学,热爱科学,对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及时掌握学术发展信息,对学科发展有一定的预见性。
(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评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近三年独立讲授过二门及以上本科生主干课程, 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基础课,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五)近5年来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4篇及以上,社会科学6篇及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教学参考书,质量较高,且为主要完成人。
2.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者;或主持过较大科技开发项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者。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有条件并愿意申请的教师,请及时与校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86680739,8739),填写好《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申请表》,于6月23日前申报人将相关材料报送校人事处师资科(北校区行政楼330室)。
(二)由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
相关文件及附付:《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申请表》可到浙江教育网//www.zjedu.org/jxky/index.phtml 高校科研栏中下载
人事处[2005-6-16]
中国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电话:0577-86598000
中国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 电话:0577-865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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